关于刘新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
发布者:王剑发布时间:2020-11-28浏览次数:57

关于刘新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

各党总支、各部门:

经院党委研究并报厅党委同意:

刘新立同志任人事处处长(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)、科研处处长(高教研究所所长),试用期一年

徐健康同志任财务处处长,试用期一年

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0824日算起。



中共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

20201021日